各位師生:
就疫情防控期間因公出訪相關手續通知如下:
2、3月出訪的團組需逐案說明,經所在單位、國合處批準后方能辦理出訪手續,相關材料要求根據《關于新冠疫情期間因公出國出境管理及境外來訪的通知》(附件一)執行。
對4月1日及以后的出訪團組,建議充分研判形勢、審慎出訪,審批流程在原有基礎上增加《承諾書》(附件二),經審批同意后出訪。
擬出訪師生務必提前了解所到國家或地區當前對人員入境和檢疫的相關政策,避免入境滯留或遣返,在途在外充分做好個人防護。
請密切關注官方發布的疫情信息、國家出入境管理規定可能的臨時調整及國外航司關于中國航線的調整,妥善購買保險,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單位及我處。已返回境內的因公出訪團組,請妥善保管證照,正式開學后第一時間交我處統一保管。
附件一:關于新冠疫情期間因公出國境管理及境外來訪的通知.pdf
國合處出國出境中心
2020年2月24日

